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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农区人民检察院落实落地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成效显著
2021-01-14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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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14
惠农区人民检察院落实落地
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成效显著

    2020年度,惠农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上级检察机关关于领导干部身体力行化解社会矛盾的指示要求,通过建章立制、强化措施、持续推动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深入实施、落地见效,取得了显著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检察长接待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自治区检察院时侠联检察长对宁夏检察机关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的重要批示:“要持之以恒地坚持院领导接访,增强制度的刚性;要着力推动接访问题解决,取得群众信任;要着力解疑释惑,力求息诉罢访”。为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及批示精神,2018年制定了《惠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根据该制度,每周三上午进行接访,对群众要求领导接待、属于本院管辖的重大疑难复杂等6类案件必要时进行提前预约,并将接访时间在本院本院门户网站公布,方便群众查看,接访后根据接访事项做好接访的登记、分流、督办、答复工作。
    二、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接待工作质效。
    2020年共安排检察长接访24次,检察长共接访群众15人次,其中,直接答复10件,符合受理条件转本院相关部门5件。接访中安排检察长办理信访与其分管的业务相衔接,增强释法说理效果,有力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如我院在接访一位民事申诉案的来访人时,安排了民事审判工作经验丰富的副检察长接访,充分发挥说理透彻、精准、做群众工作能力强的优势,经接访审查符合受理条件,控申部门受理的当日将案件转至本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案件承办人及时与申诉人就对案件办理进展情况进行沟通,并调阅法院卷宗进行全面审查,在案件程序上加快了办案进度,承办部门与控申部门提前做好案件办结答复后的信访风险评估工作,申诉人对我院民事监督申请的接访、办理工作非常满意。又如王某某申请刑事立案监督一案。申请人王某系女性,且信访案涉及来访人隐私,及时安排了分管刑事检察业务的女性副检察长在检察长接访室进行接访,便于来访人充分表达诉求,及时安抚来访人情绪,受理后检察长及时催办,督办,确保群众信访七日内程序性答复和三个月办理进展、办理结果答复率均为100%。因检察长接访耐心,说理透彻,督办及时,切实为群众排忧解惑,确保了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全年没有发生因涉检信访工作不力导致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积极推进检察长接访、主持公开听证工作。
    为充分发挥检察长在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对检察长接访的案件,坚持“能听证、尽听证”的原则,聚焦案结事了,积极回应信访人的诉求,解答信访人的疑惑,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上真正取得实效。2020年度经检察长接访的案件,检察长共主持公开听证2件,通过公开听证,接受人民监督,真正达到集思广益,公开透明,司法公正的良好效果。(惠农区人民检察院  马燕  吴秀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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